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10名有悔改表现的服刑人员实行公开听证审理,并当庭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报送的减刑意见书做出裁定,10名得到减刑的服刑人员,分别被减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与10名服刑人员同监区的60多名服刑犯参加了旁听。作者: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