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农业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渔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日前农业部发出《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对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灾难性气象预报通知到船,同时教育渔民群众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和大风警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求所有生产渔船在收到恶劣天气和大风警报后,不得冒险作业,必须立即返航,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各地在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渔船渔港安全检查活动,认真查找事故隐患,确保渔船停泊安全;加强对渔船值班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确保在港渔船的安全;严格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对适航性能差和不按规定配备通讯、救生、消防设备及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等有安全隐患的渔船,坚决不准予离港。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游钓渔船的安全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会同海事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渔船一律不得从事游钓活动。渔业船舶未经交通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得从事载客运营。凡未经批准从事载客运营的,一经发现,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予以制止,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通知要求,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制。一旦发生渔业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