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破了一半呢?因为:
(一)当事人坚拒配合,而且下令各“政府”单位作出有“抵抗权”的姿态,那不是明告世人,“319案‘是假的吗?
(二)请问:如果有老百姓“报假案”,此当事人有“抵抗权”,去拒绝刑事单位调查吗?
(三)今天阿扁用尽了方法去拒绝在野党的“真调会”办案,益增阿扁造假的嫌疑,故此,此案未办已先行破了一半。
剩下的只是如何去搜集人证和物证而已。物证是湮没净尽,但人证尚存,如果用测谎机测试,则人证必然在“照妖镜”下“露出原形”。
阿扁此次安排枪击,并非只有天知、地知和他自己知之,必然有“演员”加以配合,包括开车的司机、近身的侍卫、医院的当值医官及其助手等等。倘“真调会”将他们“收押禁见”,分别抽丝剥茧,必定有所发现,然后“顺藤摸瓜”,将“从犯”手到擒来。
有专家说,“319案”曾打出三枪,第一枪是打吕秀莲(那是真正在现场打出的第一枪)、第二枪和第三则是打陈水扁的衣服和肚皮。因为安全的问题,所以要分开来打,以免危及阿扁的生命。
为什么要分两枪来打呢?因为阿扁穿了“夹克”,枪手无法看清位置,绝不可能打出“只伤表皮”的深度,故此阿扁必须脱下夹克和内衣,先打外衣和内衣,然后才打“脱光衣服”的阿扁,以保证阿扁“有伤而无碍”也。
准此以观,衣服的弹孔不可能和肚皮上的伤痕吻合,此点必须加以注意。
亦有专家说,“319案“曾打出两枪而已,而非三枪。
理由是:吕秀莲的第一枪是真的,阿扁的第二枪也是真的,不过,此一枪也,只打阿扁的夹克,而非阿扁的腹部。至于伤口,则是在奇美医院“设计”之下所造成。
因此,此专家判断阿扁的那一枪是在现场以外所打的,而打的仅是夹克而非阿扁本人,于是认为现场不应遗下两个弹头,而只有一个。
台湾以“民主”标榜,可惜“天子”犯案,拒绝被查,自应改称“君主”,回复到封建的时代了!
来源:美国《世界日报》作者:梁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