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华龙网消息,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忠渝因涉嫌受贿63万余元,被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7年5-6月和1998年5-6月,重庆建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魏建川先后两次打电话给刘忠渝,称其征用的江北区雨花村五唐路25-78号划拨地需要转成出让地,请刘忠渝帮忙。其后,刘忠渝在建川公司这块土地规划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违规为其办理了出让手续。
1998年初,刘忠渝打算购买一套住房,看中了魏建川开发的“林馨园”小区五栋的跃层住房。之后,魏建川将此事交给售房部一经理具体办理。事后,刘忠渝以其子的名义签订了价值63万元的买房合同。同年5月,建川公司在未收到刘忠渝房款的情况下,按合同为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该房产权过户给其子。2002年9月,刘忠渝将该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公司。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8份证据指控刘忠渝。公诉机关认为,刘忠渝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出任市国土局划拨办副主任的职务之便,违规为建川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且受贿63万余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忠渝承认卖房的事实,但辩称自己支付了买房款。(易守华方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