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华西都市报消息,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抢劫罪,判处4被告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加上4被告各自未执行完的余刑和罚金,决定对4罪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3000元、4000元和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4人因犯罪先后被投入峨眉监狱服刑,并被集中关押在严管组一号监室严管反省。9月4日凌晨,汤泽兵4人商量好的方法和程序,依次从监室逃出。随后,又潜入民警值班室,用捂口、掐脖子、捆绑等手段将值班民警王开贵身上的波导手机一部、现金27.1元抢走,然后4人逃出监狱。
当日凌晨2时20分,狱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王开贵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日上午6时许,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逃至成昆铁路杨漩火车站附近,被追捕民警和刑警发现并抓获归案。(辜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