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北京市十佳电视艺术工作者”、“北京市十佳电影艺术工作者”是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为北京影视系统先进工作者设立的唯一奖励项目。
按照组委会规定的程序,第四届“北京市十佳电视艺术工作者”,首届“北京市十佳电影艺术工作者”的评选活动自2004年4月初启动,到10月底结束,现推选出于丹、于禾、尤小刚、王鹏举、刘书亮、刘文燕、刘燕铭、宋家玲、张松华、李小龙为第四届北京市十佳电视艺术工作者;王忠军、冯小宁、冯小刚、安战军、陈国星、郑洞天、黄丹、翟俊杰、穆德远、霍建起为首届北京市十佳电影艺术工作者(以上按姓氏笔划排序)。
为了使20名当选者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现予公示。自12月6日至16日日公示时间内,对获奖人选有异议者,请书面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提出。单位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盖上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公示具体资料2004年12月6日刊登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www.bjrt.gov.cn和2004年12月6日出版的北京娱乐信报16至17版上。(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