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延边州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该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挪用巨额公款到国外赌博的问题。州纪委决定给予蔡开除党籍处分;州监察局决定给予蔡豪文行政开除处分。
蔡挪用巨额公款到国外赌博事情败露后,畏罪潜逃,此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司法机关已对其立案追捕。
据了解,蔡豪文今年41岁,朝鲜族,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入党,事发前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副县级)。
经初步核实,2004年1月至11月,蔡在担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276.55万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资金75万元,合计351.55万元。其间,蔡通过珲春某口岸分27次出境参与赌博,将上述所挪用和借用的资金作为赌资,在国外挥霍一空。
【来源:《新文化报》作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