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工作座谈会上说,各地在推行“一费制”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酌情减免杂费、住宿费和课本费。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试点。实行一费制后,教育部要求“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试点地区,做好组织遴选接受免费教科书学生的工作和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按时领到教科书。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学校应从“一费制”收费中相应扣除。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党中央、国务院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自立收费项目、擅提收费标准,造成收费项目繁多、标准不一,违背了国家的收费政策,有损于收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也不便于检查与监督。
“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要求各地对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在严格、合理地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标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许再乱收其他费用,这样就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了对学校收费的管理,也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费制”已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3年,得到群众的积极拥护。今年秋季,根据国务院批准下发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一费制”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吕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