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最近出版的一期《财经时报》报道称,国家粮食局人士透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正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进一步修订,不久将正式公布。有关部门还将据此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透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出台后,粮食收购市场不仅会全面放开,国家粮食局也将被赋予新的职能。
报道称,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条例》,并决议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中国自1985年开始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但1993、1994年因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其间出现反复。2003年10月以来,全国粮价两次大幅上涨。人们担心这是否会影响到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进程。
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理事姚监复近日认为,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有些多余,此次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就是一个证明。
按照《条例》,今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粮食企业中无论是国有还是股份制、私营性质,都将按市场机制运行。按照发改委经济贸易司的官员解释,今后,国有粮食企业与非国有粮食企业将一起参与市场竞争,并享受同等的市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