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风暴”中审查出的广东教育领域三起大案之一———信宜水口中学宿舍楼质量事故案近日一审宣判。包括原水口镇委书记、镇长在内的4名主要责任人被判13年不等。
广东信宜市水口中学学生宿舍楼总投资343万元,1997年7月动工兴建,1998年9月投入使用,2004年初出现严重质量问题,1600多名学生立即撤离。经鉴定,该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典型的“五无(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许可、无质量监督、无安全监督)工程”。4月13日开始整体拆除。
事件中,原水口镇委书记刘尧因犯受贿罪被判10年,犯玩忽职守罪被判4年,决定执行13年,非法所得124525.01元予以没收;原水口镇长陈重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3年,缓刑3年。
宣判后,被告人刘尧当场不服,表示上诉,目前此案仍在上诉期内。
【来源:新京报;作者:赖颢宁、茂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