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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自己现在的处境、中航油如何走好重组之路、未来中航油如何发展……陈久霖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
在新加坡河边的一家幽静居室,陈久霖接受了《国际先驱导报》的专访。
陈久霖谈得最多的是重组
去年11月30日,一直在国际油料市场春风得意的中国航油因突然爆出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5.5亿美元巨额亏损消息,被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一时间,市场哗然,媒体惊叹,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竟然以这样一种方式倒下。
12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中航油须在2005年1月21日前提交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名单和债务额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计划书,并在2005年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中航油生死之限已近。
针对此起巨额亏损事件,陈久霖对《国际先驱导报》谈得最多的却是中航油如何尽快摆脱目前困境,在规定的期限内最大限度地寻求重组。
掌门人感觉犹在
陈久霖的中航油掌门人感觉犹在。并认为,确立重组的指导思想是提出重组方案的重要前提。中国航油在重组的过程中,在考虑方方面面因素的同时,应重点考虑航油集团的战略定位、中国航油的发展和债权人的接受程度。
陈久霖说,要以有利于航油集团的战略发展为基本定位。中国航油存在、重组和发展的必要性,在于继续为集团公司的海外发展战略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中国挽回海外中资企业的形象和声誉。航油集团应以重组为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将原有不利因素尽可能地转化成有利因素,从而,使中国航油重组后成为集团公司向海外发展的一个持续而稳定的平台。
陈久霖说,重组要有利于中国航油的长远发展。例如:如果采用现金的形式每年偿还部分债务的话,那将给中国航油留下了一个很沉重的财务负担,按目前的负债情况看来,今后5~7年的利润都将用于偿还债务,这样,中国航油就会失去长远的发展能力。因此,中国航油的重组方案应尽可能地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偿还期限和方式、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等因素。
陈久霖希望债权人能够理解中国航油及其母公司的艰难处境,适当调低自己的期望值,争取实现中国航油重组成功和债权人利益得到基本保障的双赢局面。
陈久霖说,按一般情况,债权人的选择主要有:公司破产拍卖后获得部分补偿;债务折扣后分期或一次性获得现金;折扣现金加上公司股票等。公司破产是所有债权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对新加坡公司未来的发展形成障碍;而此时发行股票给债权人,恐难为其接受,因为毕竟中国航油未来发展的形势暂时尚未明了。因此,只有在中国航油的发展前景明朗化之时,才会有利于债权人接受债权转股权或者部分地“债转股”的方式。而此方式反过来又将有利于中国航油的发展。
收购新加坡石油仍有可能
在陈久霖看来,收购新加坡石油公司(SPC)仍有可能。印尼商人出售股权失败后,将很难再与吉宝合作。寻找新的收购者也不一定十分顺利。在这种情况下,当中国航油具备一定财力时,回头与其联系,可能会以较低的价格和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购到原有的股份。
陈久霖说,他当时收购SPC股权的一个重要考虑是,在此基础上,当时机成熟时,争取将中国航油和SPC进行合并,组成“中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SSPC)”。如果这一梦想实现的话,中国航油将成为一个年营业额60亿美元、利润3亿美元、拥有完整供应链的中型跨国石油企业。那时,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明显增强。陈久霖表示,中国航油重组成功后,如积极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陈久霖表示,在对中国航油重组成功这一问题上,社会各方都是寄予了重大期望的:新加坡总理和两位资政都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较为客观的讲话,一方面强调中国航油事件只是个案,是由于某些人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另一方面也要求彻底调查本次事件,要妥善处理,不能影响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且,由航油集团主导的中国航油重组工作所得到的广泛支持,为重组工作小组集中精力研究和制定方案、加快重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的重组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稿件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作者:张永兴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