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冒国务院文件骗取33人钱财达8万多元的苏大明、韦赋强,日前,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1999年10月至2004年5月间,那坡县农民苏大明与百合茶场退休教师韦赋强密谋后,利用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国解字[2003]第127号)”等文件,先后在靖西县发展下线人员33人次,动员下线人员参与102库、108库民族资产解冻活动,共骗取“手续费”达人民币83739.7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林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