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昨天,国家审计署公布了驻沈阳特派办调查结果:吉林省擅自挪用3110万元企业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目前,被挪用的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2004年11月,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在对吉林省企业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进行计调查。审计署在调查中发现,吉林省擅自挪用3110万元用于工作经费、购置车辆和发放奖金的问题。有的地区在安排使用企业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破产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挪用中央财政破产补助资金,有的将其作为行政经费安排给有关主管部门和破产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用于购置车辆、会议费、招待费和设备购置费,有的以表彰对破产工作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为名,用破产补助资金向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发放奖金。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违反了有关政策和规定。
吉林省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进行整改。吉林省财政厅发文并召开相关6个州市、10个县(市)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被挪用的3110万元资金已全部归还到位,购置的轿车已罚没,发放的奖金已经全部收回,并将整改情况向审计署和财政部作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