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三家商业银行和一家证券公司,分别向保险监管部门提出承担保险资金入市的托管人和证券交易席位的重任。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金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的要求,保险公司要与符合规定条件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委托其保管股票资产、负责清算交割、资产估值、投资监督等事务的行为。保险公司选择托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备选股票资产托管人的资本实力、信用状况、托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尽管证券公司对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专用席位的业务非常感兴趣,但无奈其中很多条件难以一时满足,特别是出租席位与自营席位的分开问题。因此,目前只有中金公司提出申请。根据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租用证券经营机构席位的,租用的席位不得与证券经营机构的自营席位及非自营席位联通。而目前许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和委托业务尚没有完全分开。(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