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从今年开始,江苏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凡办理自侦案件,要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备案待查。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受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反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信访中,发现反映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比例较大,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后发现虽然这些信访不少是诬告,但从证据上讲,不能确信侦查人员没有刑讯逼供。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发生在办案环节的占了75%。针对这些问题,2004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着力健全完善依法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监督关口前移,适时介入执法活动,把执法的流程管理与执法监督活动融为一体,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使事后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统一,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防患于未然。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就是他们采取的措施之一。
江苏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可以有效防止办案人员被诬告,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做到防范监督在先,是真正爱护干警,也能更好地实现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旦发生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录像也是查处的重要证据;同时这也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意翻供的有力手段。(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