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台湾奇美电子3月底首度申请赴大陆投资,但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日前以奇美财报数据不佳为由,要求奇美电子补件说明。奇美电子11日低调表示,这件申请案仍在审理中,奇美电子不便表达意见,但将配合主管机关要求,提出相关说明文件。
有台湾媒体报道称,由于奇美创办人许文龙3月26日发表支持一中的退休感言一事余波荡漾,再加上陈水扁日前指示台当局各部会要加强管理台商西进,经济主管部门是否从严审查奇美电子登陆投资案,备受瞩目。
据了解,依台当局相关规定,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台“经济部”投审会可径自同意,不须“委员会议”审核。投审会也须在接获奇美电子申请后一个月内决定准驳,逾期将视同同意该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