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魏晞)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银监会将从今年开始,根据新制定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在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按季对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进行风险预警的试运行。
据了解,风险预警对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及中外合资银行。预警结果只作为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价的参考,但不对外公布。
该负责人称,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只有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早期预警,银行监管部门才能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之内,防止风险进一步发展和蔓延。若不及时采取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会进一步恶化,以至不得不对其实施市场退出,增加最终的处置成本,问题严重的还会使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发展为整个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危害。
业内人士认为,风险预警体系至少可以发挥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一是根据各类指标情况,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运行环境进行静态的评价分析,判断其各类风险的分布状况和严重程度,以此作为商业银行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对商业银行有关风险指标及经营管理活动及综合风险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向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发出预警信号;三是帮助监管者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确定当期监管工作重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四是便于早期预警单个银行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为银行监管部门提前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提供客观和充分的决策依据,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