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在两名儿童因为注射了狂犬疫苗后依然丧生后,广东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新快报报道,副省长游宁丰、雷于蓝分别于7月6日和7月7日亲自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涉案疫苗扩散,组织力量深入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规人员,并加强对各类疫苗的监管。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室负责人也亲自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疫苗注射者被刑拘
日前,翁城镇计生服务所门诊负责人郭群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截至目前,涉案的75支疫苗流向基本查明。
经查,翁城镇计生所门诊于2005年4月3日向韶关市创丰药店负责人马学武购入该批疫苗,共10盒,规格为5支/盒。2005年6月底又购标识、规格相同的狂犬疫苗5盒,两次合共购买15盒共75支。目前75支疫苗的流向基本查明。至于该批疫苗如何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销售流入韶关市创丰药店负责人马学武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据透露,2005年以来到该计生站注射狂犬疫苗的有关人员共计20人,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当事人要求立刻返回当地防疫部门检查血清,对于尚未产生抗体的督促其立刻接种。
对于直接销售疫苗给翁城镇计生站的韶关市创丰药店负责人马学武,有关部门正全力追查中。
全省查封同批号疫苗
该疫苗标示的生产厂家为: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标示批号为:20041048-9,标示生产日期:2004.10.13,标示有效期至2006.2.11。中国生物技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派出王立成于7月8日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认,计生服务站使用的20041048-9批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确为该所生产。目前该疫苗已经取样送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检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进行全面检查,一经发现该批号疫苗,立即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