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人大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关于是否修改法规恢复强制婚检,目前北京市人大没有这方面的立法计划。
据悉,两年前《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时,北京市卫生局向市人大和有关部门提交报告,反映该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的规定和《母婴保健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中的规定不一致,并询问具体执行步骤和办法。北京市人大法制办有关人士称,这个问题应该由市政府提出,因为不符合程序所以没有作出答复。
这位有关人士表示,即使是符合程序,变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关于婚检的规定也是“左右为难”:如果修改为结婚登记无须持有婚检证明,则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母婴保健法》冲突;如果维持原状则与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新《婚姻登记条例》冲突。
他认为,要结束目前这个尴尬局面应该由全国人大进行释法,对《母婴保健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检的规定的具体适用作出进一步解释。(蒋彦鑫赖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