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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国政府正在紧急协商推出新的反恐法案,以应对英国日益陷入困境的反恐局面。但这部新反恐法案能否令英国走出其目前的反恐焦虑状态和误区,笔者很怀疑。
最近一周,英国反恐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首先是上周四,伦敦地铁又一次发生恐怖袭击,幸炸弹爆炸规模不大,才未造成重大伤亡。这是继“七七伦敦血案”后两周内伦敦遭受的第二次袭击,对于英国的反恐部门和警方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一天后,亦即上周五,一名居住在伦敦的巴西青年被警方误以为是恐怖嫌疑犯而遭到追击,并在被抓获后按倒在地,头部连中五枪毙命。事后,当发现为误杀后,伦敦警方只是表示道歉,但对于嫌疑犯“格杀勿论”的明令却并未收回。
伦敦警方误杀巴西青年,以及一般听来荒谬至之极的“格杀勿论”命令,令人感到这不但显示了伦敦警方和反恐部门的失职、无能,而且更折射了蔓延在整个英国社会的一种焦虑。短短几个星期,由于恐怖袭击接连发生,而凶犯至今未能真正归案,英国人开始由“七七伦敦血案”时的沉静转化为一种深深的焦虑。而这种焦虑本身,也折射了当今国际社会反恐的困境。
所谓反恐,应当包含两层意义:
1.追捕凶手;
2.展开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的文明对话。
但实际情况是,近几年来后者完全付阙;前者则也陷入了极大误区,亦即当凶犯久久未能归案时,从警方到民间都会产生一种焦虑,由此导致与西方民主完全背道而驰的作为,并产生严重后果。
英国倒退到“警察国家”?
众所周知,西方社会有人权和民权之分。如果说,人权在狭义上专指人们的政治权利,那么民权就一意指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公民自由权利。而在自由社会里,公民自由的根本基础,首先就是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恐怖主意盛行,西方公民的这一自由受到相当大的限制。但没想到的是,随着反恐的展开,尤其是官方和民间日渐陷入焦虑状态,西方公民的“免于恐惧的自由”再次受到打击。以上周五的巴西青年被误杀为例,尤其是伦敦警方至今不改“格杀勿论”的命令,但同时又对追捕凶犯一筹莫展,让人感到似乎回到了警察国家的年代。
巴西青年伦敦被误杀,直接导致英国的穆斯林社团生活在极度恐惧之中,并进而导致英国穆斯林社团和主流基督教社团的严重对立。而反恐本来应该逐渐疏解这种对立,但没想到却使这一对立日益加剧,这是英国反恐的真正悲剧。
因此,英国社会应当首先走出焦虑,回复沉静和理性。相信以英国人的智慧,终究可以克服和战胜自身的人性弱点。(摘自香港明报;作者:邱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