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25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审结一起发骚扰短信引起的侵权赔偿案,法院判决发信人王某给付受害人周某赔偿款5万元。
周某与王某原不相识。2004年以来,王某开始用手机向周某的手机发送短信,其中有的短信含色情内容。今年3月,周某到王某所在的单位找到王某要求给个“说法”。王某向周某致歉,双方就此达成补偿协议:王某补偿周某损失人民币5万元。之后,王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周某原不相识,无任何情感纠纷。王某擅自向周某发送含色情内容的短信,对周某实施性骚扰,给周某造成了精神损害。双方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已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现周某要求王某履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骆玉生 唐炳贤 何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