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2005年6月16日,公安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实施9个多月来,截至2006年2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2874起,查处治安案件2.2万余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2.6万余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11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7.7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3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88万余次,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涉校交通、火灾事故和恶性案件出现下降趋势,广大师生安全感有所增强。2005年6至12月份,全国学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死伤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264人,下降11.7%;共发生火灾417起,造成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156.4万元,与2004年上半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9.7%,损失下降53.4%;2005年1至12月发生的涉校杀人案件、强奸案件比2004年分别下降20.6%、16.8%。
据中央综治委委托国家统计局进行的2005年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认为学校周围治安秩序状况“好”的占44.3%,比2004年同期上升2.32%;认为“一般”的占40%,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1.81%;认为“差”的占6.7%,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