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何子阳就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情况介绍时指出,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民在大陆踊跃投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达5000余家,实际使用台资近40亿美元,两岸农业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今日(31日)上午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何子阳副主任就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何子阳表示,自上世纪80年代末,海峡两岸开始农业交流与合作以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两岸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民在大陆踊跃投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达5000余家,实际使用台资近40亿美元,两岸农业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突出的是两岸的技术交流与产业合作不断加强。自1995年以来,两岸农业界先后在福建、四川、浙江、江西、广西、陕西、江苏、云南、辽宁等地进行了专业技术合作,内容包括热带水果的种植技术、水稻机械化栽培技术、水土保持技术、蔬菜工厂化育苗和无公害栽培技术、茶叶和甘蔗的栽培管理及加工技术等。另外,很多地方农业部门,还根据当地需要,特别邀请岛内的农业专家对当地的农业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解决生产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何子阳表示,岛内的这些农业专家凭借自己精湛的技术和无私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各地的广泛欢迎。如,在福建省开展的“柑桔生产技术综合改进计划”,利用台湾柑桔管理配套技术措施降低柑桔生产成本,提高了平均株产和一级果率,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农民也得到了实惠。
何子阳并介绍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情况。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促进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为台资农业企业投资大陆提供新的平台,1997年以来,农业部、国台办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先后批准在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海南省以及山东、黑龙江、陕西等省的部分区域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各试验区成立后,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纷纷出台了许多发展措施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止2005年底,试验区内台资农业企业已达1800家,合同利用台资20多亿美元,而且台资农业企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普遍取得了可观的盈利。试验区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高效能平台。
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今年4月份,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在福建漳浦和山东栖霞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大陆在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方面所作的一种更深层次的新的积极探索,它的创立将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提供新的平台。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相比,台湾农民创业园有着自己的定位和特色。创业园区域范围相对固定,项目建设相对集中,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专业化水平较高,资金与技术密集性较强。创业园的主要功能定位是: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
何子阳表示,今年4月15日,宣布 “两区两园”成立之后,园区所在地也纷纷出台了许多鼓励台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广西玉林试验区简化了土地审批手续,而且对台商在农业种养项目方面的投资,用地费用适当优惠,用水按农业生产性质计价;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定,台商在创业园内的农业用地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租金每年700元/亩,30年不变。合同到期后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原企业有优先承租权,等等。我们将随着两岸农业合作不断深入,适时出台一些促进台湾农业企业和农民到大陆发展创业的政策措施,为他们在大陆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和完善的生产条件。
何子阳指出,海峡两岸地缘相近,农业形态相似。大陆农业资源十分丰富,市场巨大,产品成本相对较低。台湾农业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比较先进,品种优良。两岸农业发展互补性强,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互利互惠,造福两岸同胞,完全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