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与他人有婚外情,男子刘远反复劝说挽不回她的心时,妻子还不让看短信,刘远将一肚子怒火发在情敌汪非身上,便携凶器在路上将情敌胡林刺死。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33万余元。
去年3月,刘妻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刘觉得内容很暧昧,就怀疑妻子有了外遇。哪知不到一个月,果然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说妻子在外租了房子与他人同居。刘于是苦苦劝说妻子回心转意。后双方夫妻约着在一起见了面,双方谈好再也不互相往来。但此后,刘远发现妻子还是常常不归宿。
同年6月3日凌晨1点多钟,刘远听见妻子的手机铃声响起,便要看妻子的手机,但妻子不让他看。他就问“是不是那个男的发的”,妻子否认。他便怒气冲冲说“明天一定去教训他”。
次日清晨6时许,刘远喝酒壮胆后,身藏一把水果刀与妻子一在鹤园四期车站门口等车。不一会儿,胡林驾着武钢通勤车停在车站。刘远从前门上车后,直冲驾驶室对胡林警告后,便拔出水果刀向对方手腕、胸部等处划、刺数刀。胡林带伤本能地跳车逃跑,刘远又追撵上倒地的胡林并踢对方。后胡林不治身亡。作案后的刘远冷静下来后就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说“要自首”,后警方在医院将正在包扎伤口的刘远带到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远因不能冷静处理妻子的婚外情而寻报复,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鉴于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了以上从轻判决。(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