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两名男子拐骗3名少女到合肥,强迫卖淫遭拒后对她们实施强奸,之后若无其事地在房内呼呼大睡,结果被警察逮个正着。昨天,两人均被判重刑。
天长市无业人员术某、殷某预谋从安徽省天长市带女孩来合肥卖淫以赚取钱财。2006年9月10日,术某、殷某在天长市结识了少女小红、小兰、小薇(均为化名)后,开车将3名少女从天长市骗至合肥市铜陵新村一民房,后要求她们从事卖淫活动。在遭到拒绝后,两人即对女孩子们进行威胁、殴打。
10日晚及11日凌晨,术某在该民房客厅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小红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他采用同样方法欲强行与小薇发生性关系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得逞。殷某则在卧室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小红、小兰发生了性关系。
11日凌晨5时左右,小红、小兰趁术某、殷某熟睡之机,悄悄打开房门逃离民房,并立即报警,随后赶来的警察将房间内的术、殷两人逮个正着。
昨天,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判处术某、殷某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