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去悼念亡故父母,发现坟地上有粪便,因此自感受辱,遂寻仇将他人砍成重伤。5月22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富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吴富民系枣阳市新市镇村民。今年2月17日,从外地回家过年的他来到父母坟上祭悼,发现坟地上有粪便,感觉受到侮辱。因坟地旁边是同组村民饶国平的耕地,吴便怀疑是饶故意所为,遂想伺机教训饶国平。
今年3月4日晚,吴富民在家门口遇到饶国平,便上前质问,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和打斗;ヅ怪,吴富民从厨房中拿出一把尖刀,将饶国平右臂和左腿捅成重伤。作案后,吴富民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富民持刀将他人刺成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悸堑狡渥靼负竽苤鞫栋,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等,遂从轻作出如上判决。(作者: 梁军 尹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