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兴仁县法院获悉,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已对该县影响较大的“毒死风水先生”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刘富焕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2004年12月29日,兴仁县雨樟镇上坝田村的村民袁昌华(受害人)受该县李关乡甲山村的村民被告人刘富焕之弟刘建邀请,为其家看屋基地和祖坟风水,其间袁对刘富焕说“你家要出大事,且屋基地是血地,要出聋子、憨包、疯子、瞎子、跛子”。此后,刘富焕族中连续发生许多不顺的事,便认为是袁昌华看屋基地和祖坟风水所引起。
2005年7月11日,刘富焕伙同其妹刘富莲、刘丽平、弟媳王春等4人到袁昌华家,以找水喝为由,刘富焕到袁家厨房内,将事先准备好并带在身上的一瓶粉末状毒鼠强投入袁家水桶及辣椒水碗里后,4人一同逃离现场。当晚8时,袁昌华及其女袁贵芬用水桶里的水煮菜,用菜汤拌辣椒水共同食用后,袁贵芬于当晚11时许出现中毒征象,袁昌华于次日凌晨出现中毒征象,袁昌华经抢救无效死亡,袁贵芬脱险。
作者: 曹昱昌 周心舒 尤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