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本是救助那些无依无靠、生活困顿的流浪人员,可一些“职业”流浪汉却趁机钻空子,频繁到救助站骗取救济,还把政府救助的车费当成“公费旅行”,沿途盗窃财物。8月21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职业“跑站”流浪汉盗窃案。被告人王某、张某被判处拘役三个半月,分别处罚金2000元和1000元。
据悉,今年5月上旬,现年19岁的湖北洪湖市的王某和福建光泽县的21岁男子张某不期而遇,好逸恶劳的两人不约而同地跑到江西南昌救助站寻求救助。谁知,南昌救助站有吃有喝的生活刺激了他们的“胃口”,2007年5月19日,他们相约又来到黄山市屯溪区故伎重施,到了黄山市救助站。
随后,他们在黄山市救助站住了一天。在他们的要求下,救助站为两人提供了返回景德镇的火车票。5月21日,在返回的火车上,两人竟然商量下车行窃,并在祁门县金字牌火车站下车。下车后两人发现金字牌是个小镇,遂有搭乘火车离开之意。此时,王某看见路边一手机店,遂产生了“不能白跑一趟”的念头。之后,由张某在门外望风,王某趁店主程某离开片刻,从手机柜台内偷出两部手机,并迅速离开现场。店主程某回店后,发现手机被盗,便喊来邻居进行追赶。警民齐心协力,最终在金字牌火车站,将二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380元。(江国华、姚大盛、朱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