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1万,以后每天返还850元,这样高回报的基金,就像天上掉馅饼。近日,南京警方破获了这样一个特大网络基金集资诈骗案,一举抓获嫌疑人陆某。警方提醒,目前非法集资已披上“基金”等外衣移师网络,“基金迷”对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项目,应多一个心眼,避免上当受骗。
受害人张辉(化名)告诉记者,他在南京市一家著名国企担任中层管理人员。今年6月底,他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关于投资“香港VS基金”的广告,称投资该基金后,每天按投资数额5%~10%返利。张辉心动不已,便按照互联网信息上留下的通联方式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并汇款1万余元。数日后,张辉果真收到了对方承诺的每天850元汇款。然而就在张辉准备将第二笔款汇给对方时,该网站客服声称要对基民们进行忠诚度调查,返利将在暂停数天后恢复。但到了网站公开承诺恢复返利的日子,网站客服便消失了。预感可能受骗的张辉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绍,另一河南灵宝人彭军(化名)和妻子、妹妹也被以相似手法骗走近10万元。
接到报案后,南京鼓楼公安分局经侦民警敏锐地感觉到,此案是一种新型犯罪。经赴山东、河南、北京、辽宁、广东等地调查取证,8月初,办案民警发现27岁的南通海安人陆某可能涉嫌此案。经查,陆某2003年大学毕业后回原籍后从事设计工作,2006年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去年年底,在与网友聊天中,陆某得知投资基金可获取巨额利润,便打起了诱骗“基金迷”的点子。
今年2月,陆某请人帮助设计了香港VS投资基金网站,随后便在各大网站广泛张贴广告信息。8月9日,办案民警在海安将陆某抓获。经审,陆某交待了找人制作网页,开办网站,通过QQ、MSN等网络聊天工具,编造一个虚假“香港VS基金”,诈骗全国10多个省1200人6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9月12日,犯罪嫌疑人陆某被批捕。
办案民警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多加留意,不可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宣传蒙蔽。无论是以商铺、房屋租赁返还委托经营、托管造林,还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名目许以高息,以及认股后返还股金及利息等方式筹资,如果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在正式投资场所销售的,都涉嫌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对方以收取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兜售相关基金,并承诺有保底收益、有高额利息回报的,则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作者:宁公宣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