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修文县洒坪乡上坝村村民向本报(注:贵州都市报)热线6774488反映,7年前,同村一名30多岁的男子周光祥手提两把菜刀,连续砍伤4人,又去追杀另外两人。为制止其不法行为,村民用锄头、木棒等将周光祥制服并将其捆绑在树上,然后报告当地派出所,待民警赶到现场时,周光祥已经死亡。
2007年2月2日,修文警方逮捕了参与这次制止行动的周安兴、周德江2人。日前,二人被修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人不服判决,现在已提起上诉。
强占16岁侄女为妻
据上坝村村民委员会致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的一份报告中称,周光祥是村中一霸,平时横行村里。
报告中说,1992年,周光祥借在白云承建一工程项目之机,故意安排本村年仅16岁的族中侄女小琴(化名)在工地上为工人做饭。在此期间,周光祥强奸了小琴,并强行与之同居,将其强占为妻,于1995年、1998年先后生下一女一子。周光祥的这一行为遭到了小琴的父母以及周氏族人、同村乡亲们的极力反对,但周光祥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对小琴的父母怀恨在心。1992年至2000年间,周光祥曾多次辱骂和骚扰小琴父母,扬言要将小琴父母一家铲草除根。
凶汉连砍4人
据修文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周光祥欲与本村同姓侄女小琴结婚,因二人均姓周,且辈分不同,系叔侄关系,便遭到小琴的父母及族人的反对,双方多次发生矛盾。2000年1月,周光祥因修房向小琴的父亲借钱遭到拒绝,双方的矛盾加深。
2000年4月22日,周氏族中一老人去世,村民及亲友都来帮忙办理丧事。当天下午2时许,周光祥酒后来到丧家所设的酒席上,趁大家不备,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菜刀,追杀周安兴(小琴的弟弟)、周德江(小琴的叔叔)等6人,其中周德江等4人被砍伤。此后,一村民持木棒追赶周光祥,周安心和周德江也随后赶来,二人将周光祥制服并用绳索将其捆绑在一棵树上,之后用木棒和拳脚对周光祥进行殴打,约一个小时后周光祥死亡。经法医鉴定:周光祥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全身多处,致使其创伤性休克及颅脑损伤死亡。
7年后判刑10年
事情过去7年,今年2月2日,几个民警忽然走进上坝村,将周安兴和周德江两人带走。次日,修文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周光祥致死案将两人刑事拘留。
二人被带走后,上坝村党支部、村委会和35名村民联名向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反映,周光祥强占少女为妻,作恶多端;20多名群众制止周光祥的不法侵害时,大家都没有要伤害周光祥致死的恶意目的,群众在制止周光祥不法侵害过程中使用力度不当,造成周光祥受伤后死亡,属于意外;请求司法机关认定周安兴、周德江2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周安兴、周德江两人在有效制止了周光祥的不法侵害行为后仍心存报复,为泄私愤,二人对被捆绑后的周光祥继续实施殴打,并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8月31日,修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安兴、周德江犯故意伤害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此判决,周安兴、周德江都表示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罪的。日前,二人已上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 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