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媒婆6800元介绍费,男方却嫌准媳妇长得不俊,要求介绍费“打折”,最后官司打到法院!
李某是镇江新区丁岗镇一带颇有名气的“媒婆”。今年4月的一天,丁岗村民王某托李某替她儿子介绍对象,李某满口应承,临走前收了王某6800元“介绍费”。
几天后,李某果真带了一名年轻女子到镇江新区某酒店。不料,王某的儿子认为该女子长得不漂亮,扭头就走。但出乎意料的是,王的儿子后来又同意了这门亲事,但提出准新娘模样不佳,媒人的介绍费应该“打折”。于是要求李某退还部分钱款,但被李某一口回绝。王家人几番索要不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了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受理后进行了调解。经调解,最终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介绍费为2800元,剩下的4000元李某在2008年3月底前退还。法官表示,介绍对象“收费”过高,有买卖婚姻之嫌,故此李某应当退还大部分费用。(兴园 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