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获悉,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正厅级)陈明洁因犯受贿罪,日前被黄冈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5岁的陈明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某公司经理叶国民(另案处理)等10人贿赂款共计484万余元人民币、8.3万美元、港币5000元、金币3枚、银币3枚,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据了解,陈明洁仅收受叶国民贿赂就达20余次458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及金币3枚、银币3枚,且收受贿赂时间多集中于春节、端午、中秋三大传统节日。
2005年12月27日,陈明洁因涉嫌受贿罪被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2006年1月10日被决定逮捕。2007年1月23日,该案由黄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作者:周泽春 侯兵 龙国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