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逼迫15岁少女卖淫被诉
2008年01月23日 0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湖州1月22日电(记者张兆岭 实习记者古其铮 通讯员吴郁)本是16岁的花季女孩,却逼迫另一15岁少女卖淫,并殴打他人致伤。近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对吴某提起了公诉,同案犯居某、李某、韩某也以强迫卖淫罪被提起公诉。
2007年6月28日,安徽人吴某和居某、李某、韩某及徐某(另案处理)经商谋后,将居某的朋友、年仅15岁的小倩从安徽阜阳骗至浙江湖州织里镇。次日中午,五人在织里镇宾馆房间里共同商量决定,由吴某及徐某出面让小倩到织里镇一家洗浴中心卖淫,如不同意,则采用殴打的方式迫使其同意。吴某即伙同徐某将小倩带至该宾馆二楼卫生间谈卖淫一事,小倩不从,吴某及徐某即采用言语威胁、棍棒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其同意。随后,由吴某及牛某(另案处理)将小倩带至织里一家洗浴中心介绍给陆某,让小倩在洗浴中心卖淫。
2007年7月12日,吴某得知当天中午小倩打电话给姐姐求助,即在旅馆公用卫生间内对小倩殴打并威胁不得与家人联系。当天晚上,小倩偷跑至湖州火车站,被李某及牛某抓回。吴某及徐某即于当晚23时在旅馆房间内殴打小倩,并用香烟头将其烫伤并威胁不准逃离。从2007年6月29日至7月12日,小倩倩被迫在陆某开设的洗浴中心卖淫。
7月17日凌晨,吴某及徐某因小倩未将她们的衣服洗干净,两人用剃须刀将小倩手臂划伤。在小倩被烫伤和割伤后,吴某等人放松了警惕,小倩趁机逃了出来,然后向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公安部门马上拘留了吴某等人。经鉴定,小倩因烫伤和割伤,伤势已构成轻伤。
陆某为非法牟利,在其开设的洗浴中心容留小倩卖淫19次,而此前,居某和牛某曾将徐某介绍至陆某所经营的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目前,陆某以容留卖淫罪亦被提起了公诉。(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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