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被砍手案启动民事索赔 法援中心介入
2008年01月30日 07:4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四川民工在中建五局溧水工地上被砍手一案,目前6名疑犯已经全部被控制。虽然刑事案件的程序才刚开头,但是民事赔偿的工作已经提前启动。记者从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已经把《法律援助决定书》交到受害民工王超手里,由该中心主任陈宣东代理此案,为王超索赔。
法援中心提前介入
今年1月15日,来自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月山乡的民工王超,在讨薪过程中遭到中建五局雇用人员的施暴,左手被砍断。王超受伤后,接受了断肢接植手术。
获悉此案后,南京市法援中心决定提前介入,为王超的民事赔偿铺平道路。中心主任陈宣东说,因为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收集保留证据方面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在刑事程序还没结束之前,法援中心就要开展工作了。
1月26日,陈宣东来到医院看望王超,带来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并告诉王超法援中心已经启动了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免去对王超经济状况的审查,立即提供法律援助,陈宣东代理此案,帮助王超维权。
索赔数额尚未确定
陈宣东说,案件要遵循“先刑后民”的顺序,也就是刑事案件方面经过法院判决后,才能明确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公安机关调查之中,到底是中建五局的责任,还是中建五局下面分包单位的责任,还是砍人凶手的责任,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所以,民事赔偿对象目前还不能确定。
陈宣东介绍,民事赔偿方面主要涉及到王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等,因为目前治疗还没有结束,所以索赔数额也不能确定。
《现代快报》供稿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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