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17岁少女逼其“坐台” 咸阳三歹徒悉数被抓
2008年03月24日 14:39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表评论
诱骗未成年少女至出租屋内,先强暴再限制人身自由,后暴力胁迫其卖淫。昨日,记者从咸阳市刑警支队吴家堡刑警中队获悉,涉案犯罪嫌疑人已于3月20日全部抓捕归案。
3月18日晚,吴家堡刑警中队接到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警大队移交的一起案件———礼泉县烽火镇17岁女孩张某,涉嫌被3名无业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并胁迫卖淫。
据了解,本在西安打工的17岁女孩张某,来咸阳姑姑家玩。3月10日16时许,张某独自从氮肥厂行走到菜市场门口时,恰巧碰见迎面走来的无业人员孙建军、寇红超、陈登3人。3 人主动上前与张某搭讪,并领张某到咸阳湖游玩,随后又领张某到杨家台村孙建军的出租房中。
吃完晚饭后,孙建军和寇红超相继强暴了张某。随后,孙建军命寇、陈二人将张某关在出租屋严加看守。
次日,3人要张某当坐台小姐,遭张反抗后,寇、陈二人拉住张某胳膊,由孙建军动手,狠扇张某十几个耳光,并威胁张某,若不从,就将其“弄死”在出租屋。在暴力胁迫之下,张某哭着同意了。此后,孙建军打电话给长期在咸阳市区打工的程小军,称手头有一小姐,让其帮忙介绍嫖客。
直到案发前,张某已被逼到一旅社以每次70元的价钱接客,所得费用旅社老板得20元,孙建军等人得50元。
截至3月20日,相关涉案人员已全部抓捕归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毋佳欣 刘莉 记者 程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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