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一男子被当作疑犯带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队调查,并被刑讯逼供,身上的银行卡被搜走,卡上7000元钱被刑警取走“暂扣”。此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承认询问的方法有些“过头”,并向受害者致歉。
被带到刑警队“屈打成招”
4月11日17时许,永寿男子侯龙在秦都区居住地,突然被几名民警戴上手铐,带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案队。
侯龙回忆,他被关在一间房里,双手被铐、两脚离地。民警质问“是否偷了摩托车?”他说没有。接着,先后有5名民警对他拳打脚踢,后来用警棍抽打。他最后只好承认偷摩托车的“事实”,并在民警施压下捏造了两个“犯罪同伙”。他随身携带的2190元现金和手机、身份证等被收走。当晚11时许,他被迫带民警来到姐夫家中,将姐夫张宗民带回大案队询问。
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被“释放”
侯龙介绍,12日早上,一民警又在殴打中让其说出农行储蓄卡的密码。事后证实,当日下午2时许,储蓄卡里的7000元钱被民警取走。民警又让其写了一个将“同伙”上交的《保证书》,又令其在一张写有“暂扣8500元”的《暂扣单》上签名。17时许,民警归还给他500元钱和手机、证件,让其去寻找“同伙”。张宗民在12日中午被放出。
民警称暂扣款为约束受害人
侯龙的诊断结果显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8到10肋骨处压伤。4月14日11时许,刑警大队张守刚副大队长和大案队吕军中队长约见了张宗民和侯龙的妻子。张宗民认出吕军是打人者之一,对方道歉。
双方谈完后,据称,刑警队希望用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遭到了张宗民的反对。17时许,张守刚称他已向两受害者道歉。
大案队吕军解释,事因有人举报侯龙偷盗摩托车,承认询问方法“过头”。让侯龙说出密码和从卡中取钱,是经过其同意的,“暂扣款”是为了约束侯龙将“同伙”找到,一旦证实侯龙无罪,这些钱还会退还。
《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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