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宋庄两起房产案庭外调解 画家将可获补偿款
2008年04月17日 14: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备受关注的画家村房屋买卖纠纷终于有了新突破:4月14日下午,在通州法院宋庄法庭主持之下,两位画家分别与卖房的村民达成和解协议,虽然卖房合同依然被认定无效,但是画家可以住到房屋拆迁时为止,将来还可以获得房屋拆迁款和房屋区位补偿款等。
被告画家杨大味经历的这起房讼已有1年之久,他对和解协议的评价是“有人情味”。根据原被告双方协议内容,宋庄法庭最终确定了一个调解方案:第一、原告和被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二允许被告杨大味住到拆迁之日。杨大味由此获得了他居住了11年之久的农房的使用权。
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双方经过协商后决定,如果今后房屋拆迁,村民将放弃房屋的地上物补偿、搬迁费用和区位补偿款,这些钱补偿给杨大味,作为村民失信而付出的单方面违约赔偿金,其余的补偿费用则归村民所有。法官进一步解释说,也就是房钱、地钱、搬迁费都归画家所有,如果拆迁时开发商因占地给了村委会补偿款,而村委会又决定将补偿款分配给被拆迁的房主,村民才会获得补偿。法庭上,原告村民对此方案予以认可。
与此同时,另一位宋庄画家也与村民达成了和解协议。一些被诉退房的画家们乐观地认为,在画家村十多起房讼中,这2起庭外和解也许能对其他案件起到积极作用。(记者邱伟)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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