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十一月二十八日电(白祖偕 鲁毅)知名旅美画家李自健今日在此间委托律师向《知音》杂志社发表公开律师函,指称该杂志社虚构“父女情”侵犯其名誉权。
李自健的律师称,《知音》杂志二00八年第三十四期在未经李自健审稿的情况下擅自刊发《听泉的汶川女孩,画家爸爸来了不再哭泣》一文,多处描述夸张失真,许多细节纯属臆想捏造,尤其是文章作者凭空捏造了所谓“干爸爸”、“干女儿”的关系,编造出许多幼稚可笑的“父女”对话,还虚构了“认女”情节。
其律师认为,李自健捐画捐款的点滴心意,是一种大爱使然,绝不是文中所描述的“寻找干女儿”的个人动机。文章却将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篡改成一篇所谓“父女情深”的虚假文章,将一个海外画家对灾区孩子的大爱扭曲成一个“干爸爸”对“干女儿”的小爱,这与他“人性与爱”的创作主题大相径庭,不但愚弄了广大读者,也是对抗震救灾无私大爱的一种亵渎和贬低。同时该文章也损害了李自健淳朴执着、具有博大胸怀、高贵艺术良知、永恒不灭精神的艺术家形象。
李自健表示,更让他担心的是,在《知音》杂志社完全虚假的“著名画家认女”的舆论影响下,会干扰小江竹的正常生活,她会因此蒙受委屈,或招来不可预测的麻烦。为此,他曾致函《知音》杂志社,要求该社在《知音》杂志公开道歉并对文中失实之处发表更正声明,以消除影响。但该杂志以“要在刊物上刊发更正启事会对杂志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为由予以拒绝。
于是,李自健委托律师发表《公开律师函》,希望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和小江竹的名誉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并希望因此引起全社会对文化“打假”行为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推动媒体行业的纯洁,推动行业规范的更好完善。
籍贯湖南邵阳的李自健曾创作《南京大屠杀》和《母与子》系列等著名画作。十多年来,他以“人性与爱”为主题的作品在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出四十八次。
二00一年以来,李自健为收集乡土绘画创作素材,曾六次前往四川汶川的乡村山寨,深入接触当地村民。当地儿童的形象也成为其画作的主角。汶川地震后,他以印象中的小江竹的形象迅速完成作品《听泉的汶川女孩》,并在湖南省“名家艺术精品赈灾义卖会”上将此画慈善义卖,并将义卖所得一百二十八万元人民币捐给了四川灾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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