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1983年3月7日,团中央举行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张海迪“优秀共青团员”光荣称号,并作出向她学习的决定。
女,汉族,1955年9月出生,山东济南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哲学系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肢体残疾。
历任山东莘县城关医院医生、广播局无线电修理工,济南市文联创作室创作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创作室创作员,中国残联第一、二、三届主席团委员,第三届肢残人协会主席,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副主席,中国肢残人协会主席,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青联副主席,省残联主席团副主席。2008年11月当选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