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国务机要费”及洗钱等四大案,台湾检察机构于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时十五分对外公布起诉结果,对陈水扁、吴淑珍等涉案人起诉并提请法院求以重刑。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左一)主持下午的新闻发布会,特别侦查组发言人陈云南(右一)向媒体介绍了侦查结果及长达二百零九页的起诉书基本内容,台湾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十四人提起公诉。 中新社发 刘舒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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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国务机要费”及洗钱等四大案,台湾检察机构于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时十五分对外公布起诉结果,对陈水扁、吴淑珍等涉案人起诉并提请法院求以重刑。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左一)主持下午的新闻发布会,特别侦查组发言人陈云南(右一)向媒体介绍了侦查结果及长达二百零九页的起诉书基本内容,台湾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十四人提起公诉。 中新社发 刘舒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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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台北十二月二十三日电(记者陈立宇 路梅 )因应台北地方法院十八日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台湾“高检署”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二十二日晚表示,特侦组检察官在看过台北地院的裁定书后,认为裁定理由不完备,决定再提出抗告。
陈云南称,特侦组二十二日傍晚才收到台北地院的裁定书,还没有着手撰写抗告书,但一定会在法定期间即本周内提出抗告。至于会否再度请求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特侦组会进一步讨论,也会在抗告书上充分表达意见。
陈云南说,检方目前不考虑用另外的案件,来声请羁押陈水扁。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十一月十二日被台特侦组声请羁押获准,随后即被收押。一个月后,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起诉后案件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检方并同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却于十三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且不需具保,仅限制出境、出海。
针对此一裁决,特侦组十六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从陈水扁涉犯重罪和有逃亡、串证及湮灭证据之虞等四个面向,说明陈水扁符合羁押要件且有继续羁押必要。台湾高院审理后于十七日晚宣布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北地院合议庭隔日经过长达八小时的审理,认为检方所提出的干扰证人、串供与逃亡的事证不足,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并表示,如检方再度提出抗告,就请台湾高院自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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