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台湾彰化一名男子把念初三的女儿当泄欲对象,造成女儿精神异常住院。但他竟到医院再逞兽欲。相关人员查觉后报警。彰化地院15日重判这名恶父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经检方调查,这名男子育有两名女儿,平日好酒,有家庭暴力行为。妻子无法忍受,离家租屋自谋生路。2005年7月,他趁读初三的大女儿在卧室睡觉时,进入房间,强暴女儿得逞。
事后,每隔一段时间,这名男子就会持续强暴大女儿,使大女儿身心受创,精神变得异常。大女儿去年三月间被送到医院治疗,医师判定她罹患精神分裂症。她住院治疗后症状获得改善。
不料去年六月初,大女儿精神又异常,再送到医院治疗。这名男子竟然跑到医院病房强暴女儿。事后医院社工到病房访视时,大女儿哭诉被父亲强暴,社工立刻报警。
这名男子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他的大女儿精神有问题,一切都是胡言乱语。不过合议庭法官指出,在审理期间,他曾询问被害少女相关问题,被害少女都能明确对答,而且求证属实,显然她仍能在意识清楚状况下记住事情和答复问题。
法官说,因被害少女能够明确地描述被性侵过程与细节,所以采信她的证词;该男子对受害人性侵,严重伤害其身心,犯后不知悔悟,态度不佳,故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