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纪玖指金援案千万美元是"密使"用途 不愿归还
2008年09月26日 1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9月26日电 因涉入金援案从台湾潜逃的中间人金纪玖25日指称,台湾追讨的2980万美元已用在加强台湾对外关系,其中1000万美元是他担任陈水扁和刘泰英“密使”的费用。台湾没有理由追讨这笔款项。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金纪玖25日透过新加坡某法律事务所提出的答辩书声称,台湾当局于2006年9月15日把2980万美元,汇入他与吴思材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内,其中有1000万美元是用于他在1995年到2000年期间,担任原“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以及陈水扁的“密使”工作上。
但是,他没有解释,为什么2006年的钱会用在1995年到2000年之间。
金纪玖指,刘泰英为当时台当局领导人的亲信,并说他是透过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成为陈水扁的“密使”。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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