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马英九因特别费案被台北“地检署”以贪污罪嫌提起公诉,以及宣布辞去国民党主席之职一事,在台湾政坛掀起惊涛骇浪。台湾的《中国时报》今日刊出社论文章指出,虽然农历新年将至,民众即将返乡围炉而暂忘政治之纷扰,但起诉马英九的后续效应将在年后持续发酵,而未来一年的台湾政坛,也将处于“长期焦土对峙、彼此相互毁灭”的局面。
以下为该文主要内容:
多家媒体民调显示,该案起诉之后,马英九声势反而大幅上扬,足见多数人民对此案之观感与司法单位截然相左。
从起诉马英九之后其声望显着逆势上扬的数据来看,多数台湾人民都认为将马套上“贪污”的头罩是不可思议的;以“司法院长”翁岳生的名言描述,用贪污罪嫌起诉马英九,确实与多数台湾人民的情感认知有明显的差距。
人民评断马英九的是非功过,当然不是仅凭一时一事,而是靠经年累月的观察。马英九从哈佛大学返台教书,从政数十年,定期捐血累计超过百次,从不惹任何花边新闻,从不与任何财团挂勾,其妻子家人全身上下找不到任何一件名牌服饰,更不必提珠宝名表。正因为如此,马英九本人才被贴上“不沾锅”的标签。
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或决策优柔受人诟病、或团队作风引人疵议,可受批评之处甚多,但若要说他贪污,恐怕与绝大多数人民的认知不符。把马英九、周美青与陈水扁、吴淑珍同列为贪污被告,这种强烈的不对称感,是悖离人民情感者一。
检察官起诉内容与广大人民长期观察的认知有差距,其实反映“地检署”对于特别费的诠释“见树不见林”。所谓“见树”,是指检察官坚持特别费必须用于公务、领出后必须用完、当作私人财产申报就是有犯意。这些法条诠释的微观认定不能说错,但是却缺乏宏观“林相”的掌握。盖政务首长特别费,原本就是为了首长零星而不便的诸多开支而设。政务首长的支出,有时很难做公、私的区分。检察官似乎从不了解特支费在实务上的真正意义,才会以书面公文确认其形式意义,认定“领出”就代表“犯意”、当事人未能证明“花完”就表示有“诈术”。这种将法条文字僵硬诠释,全无情境考虑的司法态度,此乃司法与人民认知悖离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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