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控告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指称其在2004年“410”晚上“拋下抗议群众,跑去打麻将”案,今天(16日)“高院”二审宣判,李登辉判赔宋楚瑜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悉,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后的4月10日,国民党、亲民党高层发动群众抗议选举不公,李登辉事后指有人当天抗议完之后跑去打麻将,宋楚瑜一怒之下提民事官司要求李登辉赔偿。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间判宋楚瑜胜诉,李登辉须赔偿新台币1000万元,并须在岛内九家报纸登报道歉。
台湾“高等法院”今年3月2日首次开庭时,承审法官劝谕当事人协商和解,以助社会和谐,李登辉在4月3日委托律师提出和解,后来因宋楚瑜无法接受和解内容,和解未成,全案于今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