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针对马英九涉及政治献金案,台北法院今天指出,台北检方今年二月十三日以“与刑事犯罪无涉”签结,依法并非起诉,也没有以移送并案方式送交法院,合议庭并无审就余地。
据“中央社”报道,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台北法院刑十六庭下午发布新闻稿强调,民进党台北市议员徐佳青控告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违反政治献金法案件,已于今年二月十三日被承办的检察官周士榆签结。
台北法院表示,全案签结理由为,告发意旨认被告马英九涉犯“政治献金法”第二十四条部分,因该法条仅有行政罚之规定,核与刑事犯罪无涉,故此部分径予签结。并经北检前检察长颜大和核定,有案卷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