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提出制订“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政见
2008年01月22日 1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二00八“大选”参选人马英九提出制订“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政见,并已经向曾提案的“法务部”索取相关资料。
台当局法务部门在陈定南任主管时,便有意参考香港、新加坡等地肃贪经验,在“贪污治罪条例”中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当时因遭到“司法院”与“立法院”反对而作罢。
马英九提出订定“财产来源不明罪”政见,因下届“立法院”国民党占绝对多数,论辩多年的“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否顺利完成立法,备受瞩目。
法界人士指出,台开内线交易案查办期间,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家人相关账户内被发现有大额现金汇入,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财产申报也异常增加,都曾引起外界议论与质疑钱的来源,但当事人不说明,在现行法制下,办案人员即使有怀疑,也莫可奈何。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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