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起诉首位“立委”当选人
2008年01月23日 17: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3日电 台湾苗栗县第一选区“立委”当选人李乙廷以及两名选举干部,今天被苗栗地检署提起公诉。地检署表示,依照“选罢法”规定,将李乙廷等三人各求处两年以上徒刑以及两百万新台币的罚金。地检署说,这是今年第一件对当选新科“立委”所提出的起诉。
据“中央社”报道,李乙廷虽然是第一次参选,不过在地方人士力挺下声势惊人,击败两任“立委”杜文卿而高票当选。但是今天地检署却对李乙廷提起选举公诉。地检署表示,李乙廷去年六月到十月之间,针对苑里、竹南庙宇机构捐款,共有十六次之多,而且亲自到场拜托,希望能够支持他、让他当选,加上查证之前并没有任何捐款款项,却在选举期间才有捐款,地检署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提起公诉。
对于自己遭到起诉,李乙廷则表示,在选举期间碰到任何人都要拜托赐票,况且这些地方自己也没去过,两千元新台币的香油钱就要起诉他,似乎有点牵强,难道他以谢长廷名义捐款,也要起诉谢长廷?
李乙廷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收到地检署来函,他不愿再继续表示意见,一切等到开庭后再说明清楚。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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