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因人而异 台选举机构矛盾说法令马营错愕
2008年02月05日 12: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评论
据台东森新闻网报道,台“中选会”4日开放查阅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正副参选人财产申报资料,国民党参选人马英九在申报资料中详列募款所得,民进党参选人谢长廷则没有申报。马阵营指出,当初是“中选会”官员要马阵营“最好还是填”,但“中选会”则在4日表示政治献金依法不一定要申报,令马阵营十分错愕。
据报道,马英九在申报资料备注栏注明,从2007年6月8日马英九、萧万长设立选举竞选募款账户,到今年1月23日为止,目前账户余额为新台币50872212元,但谢长廷的财产申报并未加注竞选募款。对此,谢阵营发言人郑文灿4日表示,谢长廷的作法是将公款和私款账户分开,募款所得因为属于“公款”,所以并未列入个人财产申报资料。
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也做出响应,表示候选人接受政治献金是依据“政治献金法”,而不是“选罢法”,因此应不在此次参选人财产申报资料范围中,但因为马英九提供,“中选会”就公开提供阅览。至于谢阵营表示募款是属于“公款”,不需在个人财产申报中公布,邓天佑表示,政治捐款是属于公款或是私款,并非“中选会”可以认定的,“中选会”接受马萧的财产申报,只是纯粹将数据公布。
但马阵营对此指出,当初虽然是马阵营主动询问要不要申报募款金额,但“中选会”官员要马阵营“最好还是填”,如今却又声称“依法不需申报”,前后说法不一让马阵营感到非常错愕。(赵静)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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