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性质争议 台“最高检”将统一侦办原则
2008年04月25日 1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5日电 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台湾“最高法院”24日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判决中明确认定特别费并非“实质补贴”。台“最高检察署”书记官长朱文彬今天指出,近期将召开会议,邀集检察官员就特别费案的侦办方式及法律见解深入讨论,共同研拟出统一的侦办原则。
据“中央社”报道,朱文彬表示,判决指出马英九任内公益捐款远超过同期以领据列报的特别费总额,认定马英九全数“因公支出”用尽,并无不法所得,这种意见与检方过去计算“支出大于收入”的侦办方式有雷同之处。
朱文彬称,判决中认定首长特别费的性质,并非所谓首长法定薪资俸给外的“特别酬庸”或“实质补贴”,否定马案一、二审法院对特别费性质的认定。台“最高检察署”去年也有“公款”及“实质补贴”等分歧意见,由于当时已有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全体检察长决定尊重法律职权行使。
他说,检方当时若做出统一见解,规范一致性侦办方向,若与法院最终见解不同,所有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均不为法院认同,将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也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检察单位无法做出统一见解的原因。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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