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李乙廷被判当选无效 表示决定上诉
2008年05月29日 0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9日电 台湾苗栗县籍“立委”李乙廷昨天由苗栗地方法院判决当选无效。苗栗地方法院表示,当选无效部分属于民事部分,还可上诉至二审;至于刑事部分的贿选案已遭检察官起诉,目前仍由法院审理中。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李乙廷选前涉嫌以假借名义捐款或牛奶等给寺庙与社团,被苗栗地方检察署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方法院28日审结,认定其行为已违反台“选罢法”的规定,因此判决当选无效。
李乙廷同日回应强调,他相信司法会还他“清白”,他一定会上诉到底。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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